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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中国人在‘君权神授’还是‘君权民授’地问题上并不像欧洲存在着那么尖锐的分歧,因此他们很顺利地就能从‘君权民授’推论到宪政制度。用古代圣贤之王黄帝的‘明台之议’,尧的‘衢室之问’,舜的‘生善之旌’,禹的‘陈鼓于朝’,汤的‘总街之
’来解释议会制度的合法与合理
。
通过以上
描述约翰你可能已经看
了一些问题的。首先中国人关于立宪政
的论证并非继承于某一系统的学说,而是通过对各个学派的梳理为目前中华帝国的制度
理论上地注解。
照我的一个中国朋友顾的说法就是‘儒家为
,法家为用,
家作招牌,西学作补充’。其次,在论证过程中中国的学者总是用格言、警句代替缜密的逻辑。用思想家地语录代替实证
的推导和理
的思考。这就使得中国人的研究带着
烈的教条主义
彩。而最为重要的一
就是这一切的论证都是以‘君权’为前提的。在欧洲人们所追求地立宪是民众的立宪,主动权在民众。反观中国立宪的主动权却还是在君主的手里。君主的
德魅力依旧是这个国家民众心目中不可或缺的支
。
度与理念在中国传统的制度中从未
现过。虽然这些制度帮助中华帝国解决了传统政
中的一些致命弊病。但中国人地自负让他们无法接受自己受到其它国家制度启发的事实。或者更为确切地说中国文人骄傲的认为华夏文明是这世界上唯一
等的文明,一切事
都已包
在他们引以为傲的文化之中,
本用不着我们这些‘蛮夷’来教授他们什么。为此中华帝国的学者们千方百计地想从中国的历史中国的学说中找
相关的蛛丝
迹以证明中华帝国目前的
制乃是受了华夏上古文明的启发。诚然他们从古代文献中寻找
的实例多少有些牵
附会断章取义。但就纯理论研究上来说,中华学者们对宪政制度的论证还是值得我们参考的。
听到这里你可能会觉得有些失望。我在此也不得不承认中国人追求的是一
界于君主制与共和制之间的制度,这
制度目前还有许多不完善之
。但值得庆幸的是中华帝国地学者虽然都有着教条主义的
病,弘武女皇却是一位彻底的实践主义者。她以武力的手段在这个国家推行宪政制度。若非如此还真的很难想象
信‘以德治国’的中国文人会有能力跨
立宪这值得称颂的第一步。正如女皇曾经对她的臣
们说的那样,与其坐在岸边无休止地讨论如何过河,还不如先摸着石
过了河之后再把经验写下来。
值得玩味的是中华帝国的女皇虽是一个经验主义者,可中华帝国地首相黄却像是一个
涉主义者。他秉承了中国历史上历代改革家的意志。始终认为政府需要对经济
行必要的
预甚至控制,从而在最大限度上增加国家的财富。事实上一些
同欧洲一样中华学者首要论证的也是国家的起源。对此中华的学者引用了古代法家学派的哲人
关于国家起源的论述,‘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别。未有夫妇
匹之合,兽
群居,以力相证。于是智者诈愚,
者凌弱,老弱孤弱,不得其所。古智者假众力以禁
而暴人止,为民兴利除害。正民之德,而民师之。…上下设,民生
,而国都立矣。是故国之所以为国者,民
以为国。’这段话与霍布斯先生通过‘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的假设,推导
集
订约,组成国家,将个人的自然权利
给君主的结论极为相似。虽然一些中国文人也指
不
是
还是中国的其他圣贤都没明确地提
过‘缔约立国’的说法。但以洪武女皇为首的南方文人却认为就算没有确切的成文契约。中国也存在着‘君权民授’的不成文传统。证据就是在中国历史上不少朝代政权的更替主要是由民意来左右而非所谓的贵族血统。既印证了中国的一句谚语‘得民心者得天下’。